根據(jù)環(huán)境保護部、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、公安部、財政部、交通運輸部、商務部聯(lián)合下發(fā)的《關于印發(fā)2014年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環(huán)發(fā)[2014]130號),自2015年7月10日起,在隨州城區(qū)正式啟動黃標車限行抓拍措施。限行時間路段為:迎賓大道以北(不含迎賓大道)、清河路以南(不含清河路)、交通大道以西(含交通大道)、白云湖東大堤以東(含東大堤);限行時段為7:00—21:00。
請黃標車駕駛員自覺遵守,主動淘汰更新,違反限行規(guī)定將依法給予罰款200元、記3分的處罰。
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
2015年7月1日
黃標車,指排放水平低于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。
主要有以下七類車輛:
1、2000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,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微/小型載客汽車和微型貨車;
2、2001年10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,燃料種類為汽油或燃氣的輕型貨車;
3、2003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,燃料種類為汽油的中重型載貨汽車(包含半掛牽引車)和中大型載客汽車;
4、2001年9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,燃料種類為燃氣的中重型載貨汽車(包含半掛牽引車)和中大型載客汽車;
5、2008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,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微小型載客汽車;
6、2009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,燃料種類為柴油的微輕型載貨汽車;
7、2008年7月1日前登記注冊的,燃料種類為柴油的中重型載貨汽車(包含半掛牽引車)和中大型載客汽車。
(編輯 周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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